微信出剑治理朋友圈 “杀鸡儆猴”净化社交生态

3月15日,微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顺势发布了《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下称“《规范》”),并上线了微信安全中心官方微博与公众账号。这份长达近6000字的《规范》,涉及了内容规范、行为规范、数据使用规范、支付规范以及相关的处罚机制等内容。

具体说来,《规范》对朋友圈中的侵权类、色情以及色情擦边类、暴力、赌博、涉黑、广告类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刷粉、外挂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并对违规现象形成了正式的处理准则。

这意味着,微信对于朋友圈中的内容由放任变为了严控。地幔广告总裁袁俊向记者表示,“微信此举的目的主要有三:一是打击过度营销;二是对社交平台上的舆论健康负责;三是加强版权保护。”

 划定“红线”

不知从何时起,微信的朋友圈渐渐变得不再纯洁。各种微商、代购的出现让人们开始对朋友圈产生厌烦;各种道听途说的转发信息也让人无可奈何。这种情况下,微信并没有袖手旁观,一轮轮的规则相继出台,而今年3月15日,微信出台的《规范》被称为史上最全面的使用规范。

据悉,《规范》此次重点划定了朋友圈内容的“红线”――那些涉及侵权、侵犯隐私类、色情及色情擦边类、暴力、赌博、涉黑类及违法、虚假广告等内容均成为被禁对象。而不实信息、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也将受到处理。在此基础上,微信官方还将处理在朋友圈“使用外挂”、“刷粉”等行为。

对于违规内容,微信将采取阶梯式处罚。具体说来,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并屏蔽微信朋友圈;对主体侵权和内容侵权,首次出现删除,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账号予以一定期限封号处理。

据了解,朋友圈内的诱导分享行为,是微信此次重点的清理对象。不难发现,如今很多公众号都有“分享朋友圈可参与抽奖”的活动,此外,类似于分享后才能知道答案,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如“不转不是中国人”、“转发后一生平安”等,都是明显的诱导分享行为。微信方面宣布,针对公众号通过红包、抽奖等方式诱导用户将营销内容分享到朋友圈的行为,一经发现或者被举报,相关消息将被拦截,且永久生效,严重者甚至会对域名、IP地址、公众号进行封禁。

“此次《规范》发布的最大看点是,除了一些社交网站必须遵守的规则外,微信还增加了很多过去网络社交并未明文规定禁止的内容,这是微信第一个提出的。”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讲师魏武挥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微信此次出台《规范》主要是为了打击利用朋友圈进行诱导分享、吸粉、恶意营销等。

事实上,微信对于营销的态度也经历过几次反复。一开始,微信拒绝扮演营销工具的角色。在这个阶段,微信并没有想清楚在这个生态中如何均衡营销的利益。为了防止过度营销,微信还对公众号启动过几次“镇压”。但接下来,微信推出了自身的广告平台,并从商业利益出发,对那些自媒体大号实行“招安”,将其纳入吸金体系内。

眼下,公众号只要不做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愿意归入微信的商业体系,那么微信也并不介意分其一口饭吃。

 监管落实难题

如今,微信的用户群已十分庞大,这无疑给新的《规范》的实施带来不小难度。

一个明显例子是,微信有几亿用户,每人发一条朋友圈,内容便已经相当庞大。换言之,要禁止某些图片和内容,微信的工作量将是巨大的,且不能完全靠机器完成,这其中将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如果微信未来成立一个单独的监管部门,这个部门或许会成为公司内最为庞大的部门。

“我认为,这方面的监管还是要发动群众战争,即由群众举报为主,微信方面再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魏武挥指出。

袁俊则认为,要落实这一监管,必须有足够的服务器和带宽支撑,以及大量的人力投入,来处理用户的举报、申诉,以及内容判断等。“我认为,硬件的问题不大,关键是由人工完成的部分可能会面临很多争议。”袁俊称,“打个比方,用户举报一篇文章侵权,因其之前在另一个媒体上看到过同样的文章。但文章的发布者恰恰也是之前那篇文章的作者,而这一情况可能用户和微信监管人员都不知情,这中间就会产生很多纠纷和争议。”

另一种风险是,一个公众号被举报后封号七天,那么公众号的运营者很有可能去其他的社交媒体说微信的坏话,当微信的公众形象比较正面的时候,那些负面信息的影响还不大;但当微信哪一天不够火了,或是有另一个社交应用流行起来的时候,那么负面信息的杀伤力就会很大。

新浪微博就遭遇过前车之鉴。按照魏武挥的说法,在2011年之前,针对新浪微博的负面消息还构成不了威胁,但2011年后,那些负面消息对微博的影响非常大。“从这个角度看,微信在目前比较火的时候发布《规则》,时间点还是选得不错的。”魏武挥称。换言之,微信眼下的社交流量是生态级的,少量的负面言论根本撼动不了它的地位。

“事实上,微信这番举动可以说是杀鸡儆猴,处理了1000个公众号,就会有10万个公众号更加小心。”他指出。

至于此举对微商生态的冲击,微信也并非没有考虑。很明显,微信意在打击过度营销和恶意营销,那些江湖气较重、对平台有害的商家会被清理出去;但对于那些在腾讯体系内的企业的营销行为,微信则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举例来说,在微信朋友圈很火的滴滴红包,属于明显的诱导分享,但滴滴打车是腾讯投资的企业,因此其红包分享不会被禁。同样地,朋友圈内的代购很大部分来自于导购类软件“口袋购物”,而口袋购物也是腾讯投资的企业。另一厢,微信希望打造O2O的闭环,这就需要大量线上与线下的商家在微信上卖货,如果一味赶尽杀绝,“水至清则无鱼”,那么微信也就没有了O2O的土壤。

“进一步说,微信对用户而言是免费使用的,尽管微信的出发点都是从企业的角度,但用户也只能遵守由微信制定的各种规则。”一位业内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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