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上映前,片方会与全国各大院线签订“最低票价”限制合约。最低票价根据全国不同地区分为三个阶梯,一般为20元、25元、30元。虽然观众在网上能以9.9元的价格购票,但最终结算时,影院收到的依然是该片的最低票价,而非观众在网上支付的超低价。这之间的差价由网络公司或者片方砸钱补足。
电商与电影的热恋关系有可能面临“冷却”。7月8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下发了《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的通知,对电影营销销售环节中的票务体系进行明确规范,并将票务电商正式纳入了规范。观众们担心此举使得很多团购网站上的“9.9元、19.9元”电影票价恐难再出现,而电商方面则表示,此规范对于电商影响并不是很大,格瓦拉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规范中也有利好消息,比如,按照第九条规定,系统费就从此免除了。”
9.9元的促销价 电商或片方至少要补贴院线10.1元
在影片上映前,为了防止院线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片方会与全国各大院线签订“最低票价”限制合约。最低票价根据全国不同地区分为三个阶梯,一般为20元、25元、30元。虽然观众在网上能以9.9元的价格购票,但最终结算时,影院收到的依然是该片的最低票价,而非观众在网上支付的超低价。这之间的差价是由网络公司或者片方砸钱补足的,电商此举是为了自己的平台推广,而片方则是为了抢占更多的放映空间。
《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对电影营销环节中的票务体系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制片、发行、院线、影院作为电影票房分账的相关方与电商等电影票代销机构须遵循发行放映合同的有关条款,签订电影票代销(结算)合同。其中,电商等电影票代销机构可积极开展促销活动,但零售票价、活动票价标注及结算均不能低于相关方约定的协议票价,而促销活动中折扣部分由促销方按照协议票价补齐,超过协议票价的按实际票价结算,服务费除外。而对于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协会将警告、劝诫、列入黑名单,或停止其供片、发行影片、取消备案资格等。
网上售票今年将占全国票房五成
根据日前发布的《2015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2014年总票房为296亿,其中的40%是观众通过手机软件客户端或者电脑网站购买的,而2013年该比例仅为25%。业内人士预测,2015年这一比例会接近50%。据悉,在韩国和美国,网上售票的比例占到70%至80%。
网络低价预售票已成为电影营销的新手段,让不少电影还没上映便有了不错的预售成绩,也让观众享受到了“便宜的晚餐”。然而,业内对于电商低票价却一直争议不断,反对方认为此举暗藏着对电影市场总体盈利的破坏。而支持方则认为,电影票促销是一种共赢,多元营销激发用户观影意愿,提高用户购票频率,“渠道+观众+营销”合力促进中国电影增长。微影时代CEO林宁就表示,低票价针对的并不是刚需观众,而是中间层和游离层,先把蛋糕做大,这样大家才有可能多分一点。
新规免除了系统费 电商转型深度参与影片
如今对于《电影票务营销销售规范》发布,大多数电商表示并未受到太大触动,毕竟“赔本赚吆喝”地烧钱是电商早期促销手段,近来电商已经把竞争力从低票价变为消费体验、服务升级,而野心更大的则已经布局电影制作、发行等领域拓宽发展空间――比如,美团、猫眼等参与了影片投资;格瓦拉则在今年的上影节发布“新・放映”品牌,希望帮一些质量不错的新片找到适合的观众,比如针对《我是路人甲》,格瓦拉在上海电影节期间就开始策划不同的内容为影片助威宣传,引导推荐让更多人看到梁朝伟影评。格瓦拉还为影片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区的巡回点映招募首批观众,帮助影片发酵口碑,同时还特别为《我是路人甲》定制了两款H5专题,帮助口碑传播。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在格瓦拉购票观看《我是路人甲》的观众才会占比那么高。
对于观众关心的是否“规范”将推高票价,电商方面表示并不一定,因为规范中也有系统费(大体相当于每张票1元钱)免除这样的“利好”。而对于一些更细的条款,电商方面表示将会在未来与影院商议具体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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